实用程序分类类型标识提交查询的实用程序。
使用实用程序标准来分类信息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 一个实用程序类型在每个规则中只能使用一次。使用之后,将不再显示在列表中。
- 实用程序类型与查询特征类型互斥。如果使用了其中之一,则另一个选项不可用。
- 使用到达或活动请求作为关联事件类型的工作负载以及具有关联异常的工作负载不能使用实用程序类型。
- 可用的实用程序类型包括顶层实用程序(如 FastLoad、MultiLoad、FastExport 和备份实用程序),以及实用程序的特定实现(如 JDBCFastExport 或存档/恢复 (ARC))。